近日,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《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》,明确2014年前,广东将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、高考。“异地高考”呼吁了多年,总算得见真章。
可以“异地高考”,能否“异地录取”?对此《方案》暂未明确。此前曾有官员建议,允许外地学生在就读地参加高考,待分数出来后,通过成绩换算的方式,再参加其户籍所在地省份的排名和录取……解决问题的思路有多种,但“绕弯路”式的办法实在没有必要。
事实上,“异地高考”之所以多年悬而未决,主要原因是户籍制度的限制和对教育资源配置的过度担忧。户籍制度的束缚,本身就是造成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因素。当前城市与农村的整体教育差距不断拉大,形成“马太效应”,农村的学校连免费午餐甚至完整的书桌都未必保证。大多数人出走农村,不仅为了存活之计,也是为孩子有更好的教育环境。但户籍制度抹杀了他们继续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。孩子在城市读完初中后,仍旧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升学,有失人道,更何况,家乡的教育环境不易适应,一些学生只好辍学打工……
发达城市中,外来人口的比例不断增加,亦即外来人口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不可小觑,城市有什么理由不反哺外来人口呢?许多人担心,外来人口就地高考、就地录取,会挤占当地的教育资源。这种担忧未免过虑。从长远来看,城市人口是呈逐渐下降的趋势,而教育资源投入却在逐年增多,城市的财政能力应该可以兼顾到外来人口的教育资源配置。当然,若能建立全国的教育财政保障体系则更好。比如,国家财政继续沿用给中专生、技校生发放教育补助的方式,同时为全国适龄学生发放教育券或者教育经费,让适龄学生可以到任何地区的学校读书而不受限制。通过发券、发经费的方式,一次发放、二次回收,财政损失少,学生也得偿所愿,教育资源配置的担忧也不复存在。
放宽“异地高考”已刻不容缓,只要是符合多数人的利益,政府都应毫不犹豫地尝试。